企业这样节税,合情合理又合法!
首先要明确,我们说的是节税,而不是避税。避税说白了是打擦边球,是不被提倡的,而企业节税,也可以说是税收筹划,当然这个筹划也不是企业能决定的,是依着相关法律法规。所以在这个节字上,我们要做到合情合理,关键是合法。接下来,关于节税,我们一起来看。
企业的应税收入、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
1、应税收入
包括:销售货物收入;提供劳务收
入;转让财产收入;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利息收入;租金收入;特许权使用费收入;接受捐赠收入;其他收入。
2、不征税收入
包括:财政拨款;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国务院规定的其他不征税收入。
3、免税收入
包括:国债利息收入;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
节税思路:能够区分应税收入、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避免虚增应税收入,减少涉税处理的误区。对收入处理的误区:一些企业取得不征税收入后就认为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不需要确认收入。
企业确认收入应满足的条件
1、企业销售商品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应确认收入的实现:
1)商品销售合同已经签订,企业已将商品所有权相关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
2)企业对已售出的商品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实施有效控制;
3)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4)已发生或将发生的销售方的成本能够可靠地核算。
节税思路:在交易中买卖双方约定商品的所有权、商品的控制权转移或移交的时间,使得收入确认的条件不能达成,从而达到延迟纳税义务时间的目的。
企业收入确认时间延期
1、一般收入的确认时间
1)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按照被投资方做出利润分配决定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
2)利息收入,按照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应付利息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
3)租金收入,按照合同约定的承租人应付租金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
4)特许权使用费收入,按照合同约定的特许权使用人应付特许权使用费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
5)接受捐赠收入,按照实际收到捐赠资产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
节税思路:推迟纳税义务时间,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如:对于租金收入,则应当采取预收方式,并尽可能在合同上约定在每个月(季、年)初的某个时间为应收租金日期,进而延迟收入的实现。
其他收入节税
企业的一些行为是视同销售收入,这些行为同样需要纳税,也同样适用筹划思路的。企业发生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及将货物、财产、劳务用于捐赠、偿债、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或者利润分配等用途的,应当视同销售货物、转让财产或者提供劳务,但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
综上所述,企业要想做好税收筹划工作,公司税务会计师(或找专业的企业节税服务公司)应该及时把握税收法规、政策的新动向,避免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触犯税收法规,遭受税务部门的处罚。